【研究生工作】关于开展2019级硕士研究生与指导教师双向选择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法学院/海警学院安全责任人发布时间:2019-09-02浏览次数:324

各有关学院:

为加强我校研究生导师队伍建设,切实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现开展2019年度研究生与导师的双向选择工作(以下简称“师生双选”工作),具体工作的安排如下:

一、工作依据和范围

1.本次“师生双选”工作依据《大连海洋大学硕士研究生和导师双向选择暂行办法》(大海大校发[2019]48)(附件1)的相关要求进行。

2.参加本次“师生双选”工作的学生范围为我校2019级硕士研究生(全日制和非全日制),参加本次“师生双选”的指导教师范围为具有我校硕士研究生指导资格并完成招生专业备案工作的校内和校外导师。

二、工作程序及要求

3.本次“师生双选”工作分为两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具有招生资格的指导教师上报2019年度招生计划(720日前完成);第二阶段,2019级研究生根据导师的招生计划选择导师,建立“师生关系”(916日前完成)。

4.本次“师生双选”工作由各学院组织实施,审核各项申报材料。

5.学院组织导师填写《大连海洋大学研究生指导教师2019年招生计划表》(附件2),根据文件要求和实际情况对提交本学院的导师招生计划进行审核,并将审核通过后的《2019年大连海洋大学研究生导师招生计划汇总表》(附件3)报送研究生院,研究生院在官方网站公布2019年导师的招生计划。

6各学院于72016:00前报送“导师招生计划表”及相关材料,具体包括以下内容:

1)附件2:《大连海洋大学研究生指导教师招生计划表》(纸质版、PDF扫描件)。

2)导师本人签字的经费证明(纸质版、电子版):

① 计划在“水产、海洋科学、食品科学与工程、生物学”四个学科招收研究生的导师,须提供导师本人2018.10-2019.07新增在账科研经费证明材料(财务系统截图等)、截止至201971日单位财务系统在账科研经费余额(财务系统截图等)及2018年“师生双选”报送的在账经费证明(财务系统截图等)。

② 计划招收其他学科(或领域)的研究生,须提供导师本人截止至201971日单位财务系统在账科研经费余额(财务系统截图等)。对于没有科研经费的导师,须提交由学位授权点所在学院审核通过并签字盖章的拟招研究生选题报告。

3)超额招生的导师请附相关说明及证明材料(参照“双选文件”第二章,写明满足的具体条件)(纸质版、PDF扫描件)。

4)附件3:《2019年大连海洋大学研究生导师招生计划汇总表》(纸质版、Excel版和PDF扫描件)。


72019级研究生入学后,根据导师的招生计划填写《大连海洋大学硕士研究生与指导教师双向选择表》(附件4),并由导师签署意见,经学位授权点和学院审核通过后,建立“师生关系”。

8各学院于91616:00前报送“师生双选”工作材料,具体包括以下内容:

1)附件4:《研究生与导师双向选择表》(纸质版、PDF扫描件)。

2)附件5:《大连海洋大学硕士研究生与导师双向选择结果汇总表》(纸质版、Excel版和PDF扫描件) 。

32018年度“师生双选”工作报告(分管研究生工作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纸质版、Word版和PDF扫描件) 。


三、注意事项

9完成2019年招生专业备案的导师名单可在研究生学院网站(http://gs.dlou.edu.cn/ds.asp“导师信息”中查询,参加本次“师生双选”的导师须严格按照“导师信息”中备案的招生学科(领域)填报招生计划。

10.本次“师生双选”工作中对导师的培养条件、年龄和招生人数的要求依照《大连海洋大学硕士研究生和导师双向选择暂行办法》(大海大校发[2019]48号)(附件1)执行。

11.本次“师生双选”工作按照一级学科或领域报送招生计划。“水产、海洋科学”由所在学院负责在《导师招生计划表》(附件2)“拟招生学位授权点意见”及《双向选择表》(附件4)“学位授权点意见”处签署意见,其他学科(领域)由学位授权点负责人签署意见。

12.计划在“水产、海洋科学、食品科学与工程、生物学”四个学科招收研究生的导师,2019额定招生在账经费数计算方法为=2018.10-2019.07新增在账经费”+2018年双选报送在账经费”-2018年招生学科×人数”。如果“截止201971日单位财务系统在账科研经费余额”小于“额定招生在账经费数”,则以“截止201971日单位财务系统在账科研经费余额”为2019年的招生经费依据;如果“截止201971日单位财务系统在账科研经费余额”大于“额定招生在账经费数”,则以“额定招生在账经费数”为2019年的招生经费依据。

13.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校外实践指导教师由研究生所在学位授权点和学院统筹安排,实践指导教师应由我校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中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人员担任,并有条件指导研究生在联合培养基地开展专业实践。

14.校外实践指导教师需填写《大连海洋大学校外实践指导教师备案表》(附件6),由学院审核并备案留存;每位实践指导教师指导的研究生数原则上不超过3名。

15.未进行2019年度招生专业备案的导师和未参加导师培训的新增导师,不能参加本年度的“师生双选”工作。

16.“师生双选”工作中的特殊情况,由相关学院负责形成书面报告并签署意见后报送研究生学院。

17.导师须保证所填报信息及材料真实有效。如发现申报材料与事实不符,取消当事人2019年的双向选择资格。

附件1 大海大校发[2019]48号 《关于印发《大连海洋大学硕士研究生和指导教师双向选择暂行办法》的通知》.pdf

附件2:导师招生计划表(导师填写).docx

附件3:导师招生计划汇总表(学院填写).xlsx

附件4:研究生与导师双向选择表(学生填写).docx

附件5:研究生与导师双向选择结果汇总表(学院填写).xls

附件6:校外实践指导教师备案表.docx



研究生院

20197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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