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织人事】关于开展大连海洋大学专业技术岗位2016-2018年聘期考核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法学院/海警学院安全责任人发布时间:2019-09-12浏览次数:325

【关于开展大连海洋大学专业技术人员2016-2018年聘期考核工作的通知】


一、考核对象 
2016年1月与学校签订聘任合同的在职专业技术人员。2016年1月以来,新入职的、引进或调入的和2016年7月以来晋升专业技术职务的,未按现岗位签订聘期合同的专业技术人员,根据年度考核情况认定本聘期的考核结果。该具体名单学院会与组织人事部再次确认,未确认准确名单之前,因时间紧迫请符合条件或可能符合条件的老师先自行填报。


二、考核组织
学院成立聘期考核与聘任工作组、职业道德考核组、岗位业绩考核组,每组均为9人,成员名单稍后单独通知相关人员。


三、考核依据
大海大党发[2018]64号《大连海洋大学关于加强和改进师德师风建设工作的实施意见》;大海大校发[2017]3号《大连海洋大学专业技术岗位2016-2018年聘期任务的有关规定》;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令第18号《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条例》。未经学校批准不参加本次聘期考核者,聘期考核结果为不合格。


四、学院考核进程
1.9月12日:成立三个考核工作组,制定学院具体实施方案
2.9月18日:组织相关人员学习和领会学校文件
3.9月18日:专业技术人员填报个人聘期考核表,并于18日上午10:00前将考核表和业绩材料放置9号楼612进行展示,展示期为9月18日-9月20日
4.9月18日-9月20日:学院考核组审核被考核人员提交的材料,并对展示期内有异议的材料进行审核处理
5.9月23日:学院组织聘期考核,考核采取个人述职、集中评定等次的方式进行。个人述职后,职业道德考核组和岗位业绩考核组分别进行考核并评定分数和等次。
6.9月23日-9月25日:考核结果在本单位公示3天。
7.9月28日前:向组织人事部报送材料。  

  

  

  

  

  

大海大校发[2019]117号关于印发《大连海洋大学专业技术岗位2016-2018年聘期考核工作方案》的通知.pdf

附件1:大连海洋大学专业技术人员2016-2018年聘期考核表.doc

附件2:大连海洋大学专业技术人员2016-2018年聘期考核结果汇总表.xls

附件3:大连海洋大学专业技术人员2016-2018年聘期考核业绩一览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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