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术会议】卢政峰副教授一行参加关于召开《辽宁省邮政条例(修订草案)》

发布者:海洋法律与人文学院安全责任人发布时间:2019-10-22浏览次数:173

 

为做好《辽宁省邮政条例(修订草案)》的起草工作,省人大财经委员会于1021日在省人大常委会召开了征求意见座谈会。我校海洋法律与人文学院卢政峰副教授作为立法咨询专家应邀参加本次征求意见座谈会。

会议首先由省邮政管理局代表作立法工作汇报,针对条例修改的必要性进行了论述,指出本次条例修改工作为适应上位法修改和放管服政策,也是为了行业监管的需要而开展。随后,由各参会行政部门,企业代表和专家发表意见和建议。

卢政峰与张弘教授、省邮政局汤双和副局长合影

    卢政峰作为立法咨询专家在会上提出:快递业发展迅速,安全监管的体系建设要进一步加强,需要有条例保障;要把关心快递小哥的生活在条例有所表述;快递包装绿色化需要全社会共建,这是垃圾分类的重要组成部分;放管服改革是营商环境的重要组成,行政法要有所作为,客观要求《邮政条例》修订工作时不我待。本次修改条例应适应辽宁省的社会高质量发展,条例宗旨应着眼于规范公权力,保护市场主体权益,解决企业关注核心问题,应在条例和政策上扶持和保护快递小哥作为劳动者的权益;调整对象也不应局限于“用户”,应该包括所有从业主体;明确监管部门和市场主体两个方面的法律责任;应增加以体现服务内容为中心的条文,让邮政部门行政立法更好地为公民服务。

海洋法律与人文学院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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