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学管理】关于推进2019年度学校一流专业建设的通知

发布者:海洋法律与人文学院安全责任人发布时间:2019-10-30浏览次数:589

 

各教学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专业内涵建设,结合一流专业建设的相关要求,不断提升专业建设水平,学校决定以校级项目的方式开展专业建设工作。现将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建设层次

1.辽宁省一流本科示范专业:水产养殖学、海洋渔业科学与技术、海洋科学、食品科学与工程、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港口航道与海岸工程、土木工程、船舶与海洋工程、英语等9个专业。

2.教育部“新工科”建设与改革项目专业: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中外合作办学)。

3.首批开展工程教育认证专业: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自动化、港口航道与海岸工程、土木工程、食品科学与工程等5个专业。

4.其他在招专业:生物科学、生物技术、水族科学与技术、水生动物医学、应用物理学、海洋技术、海洋资源与环境、环境工程、食品质量与安全、能源与动力工程、建筑环境与能源应用工程、给排水科学与工程、航海技术、轮机工程、信息与计算科学、电子信息工程、通信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经济与金融、市场营销、会计学、农林经济管理、日语、法学、人力资源管理、动画、视觉传达设计等27个专业。

二、建设任务

1.明确专业定位与特色。根据新农科、新工科、新文科、特色理科专业的建设要求,明确专业定位和服务面向,适应国家海洋强国战略和辽宁区域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符合学校发展定位和办学方向。

2.加强教师团队建设。优化专业教师队伍结构,不断加强师资队伍和基层教学组织建设,充分发挥基层教学组织的教学主体作用。

3.深化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对照《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和专业认证标准等,修订人才培养方案,科学设定专业人才培养目标,着力推进人才培养模式的改革。

4.加强课程与资源建设。进一步加强专业核心课建设,及时更新教学内容,发挥学校网络教学平台作用,推进课程资源数字化建设。改变传统教学形态,推动课堂模式改革创新,科学设计考核内容和方式,不断提高课堂教学质量。

5.加强实践教学管理。加强实验室软硬件建设,有利于教学资源开放共享和跨学科联合培养人才。加强校内外实践教育基地建设,强化实习实训过程管理,建立学生到实务部门、行业企业实习实训的长效机制。

6.加强专业建设和教学质量保障。不断增强质量主体意识,完善人才培养各环节的质量标准,优化教学建设标准,规范教学管理制度。加强过程管理,强化动态监测。

7.拟开展工程教育认证专业要围绕认证标准,及时把握认证新动向,加快推进认证工作。

三、经费使用

1.学校对专业建设项目给予专项经费支持。专项经费用于培养方案制订、课程建设、教材建设、教学改革与研究、专家指导、调研差旅等方面的支出。

2.项目经费采取专业负责人负责制,各教学单位主要领导和分管教学工作领导对项目建设负有统筹监督的责任。经费支出参照《大连海洋大学本科教学专项经费管理办法》执行。

3.教育部“新工科”建设与改革项目,学院在此基础上,应按比例配套一定的建设经费。

4.获批国家级一流专业建设点的专业,学校将另设经费支持建设。

四、其他要求

1.专业负责人填写《大连海洋大学本科专业建设年度任务书》,制定专业建设计划,明确建设目标、任务、措施、经费预算等。

2.请各学院认真填写并审核任务书的可行性、科学性,于2019114日前,以学院为单位,将材料提交至教务处教学规划与管理科(一式一份),同时发送电子版至jxgh@dlou.edu.cn.

 

附件:大连海洋大学本科专业建设年度任务书

 

 

教务处

20191028 

 

附件:大连海洋大学本科专业建设年度任务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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