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各部门:
为切实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有效预防和控制疫情在体育场馆的传播和扩散,确保春季开学后体育教学、校园体育活动安全有序开展,现就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体育场馆疫情防控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暂停体育场馆开放和活动
1.为避免人员聚集,近距离交流,降低感染风险,全校体育场馆(含室外运动场地)暂停使用。开放时间根据疫情预警级别调整和解除情况另行通知。
2.非必要举办的体育竞赛活动一律取消或推迟。必须举办的竞赛活动,须经报体育部及主管校领导批准方可举办。
3.学生返校后,解除隔离同学可以进行室外场地活动,室内场地仅供体育课教学使用,开课两周后根据情况逐步恢复开放室内场馆。
二、坚持排查,掌握疫情发展
1.密切关注工作人员出勤情况,对于因病缺勤的职工,做到及时了解患病情况和病因,如有怀疑,立即上报疫情。
2.体育教学工作开展后,体温偏高者、未经许可的外来人员不得进入场馆。
3.出现以下任一情况时,立即上报:
(1)发现传染病或疑似传染病病人;
(2)出现不明原因的高热、呼吸急促或剧烈呕吐、腹泻等症状;
(3)场馆内发生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或其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三、加强消毒,减少传播源
保持体育场馆卫生清洁、做好场地通风工作,重点对公共区域,密集接触区域进行消毒处理。
体育部
2020年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