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20年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选拔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函〔2020〕2号)和《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2020年百千万入才工程国家级人选选拔推荐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就我校组织开展2020年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选拔推荐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选拔推荐数量
根据省人社厅分配给高校的推荐指标,我校可推荐3人。已经获得国家其他人才计划(含项目、工程)支持的,与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层次相当的人员一般不再推荐。
二、选拔推荐条件
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申报人员应具备基本条件: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坚持科学精神,恪守职业道德,潜心一线科研工作,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年龄在50周岁以下(1970年1月1日以后出生),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一)学术技术水平处于国内领先地位,具有创新思维,能够引领原创性重大理论与实践问题的研究和关键领域攻关。
(二)潜心基础研究,揭示自然规律和社会发展规律,能够提供新知识、新原理、新方法,促进理论原始创新,对学科发展具有重要推动作用。
(三)具有承担重大基础研究课题、重点科研任务等经历,具有良好的沟通协调能力和组织管理能力,能有效组织并领导创新团队攻克学术技术难关。
(四)拥有核心技术或自主知识产权,具有良好的市场意识和国际视野,有效组织团队开展技术含量高、关联度大、支撑引领作用较强的产业创新项目,在推进产业关键技术创新和科技成果转化中做出积极贡献,取得良好经济和社会效益。
在符合上述选拔推荐条件的同时,优先推荐在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中贡献突出、业绩优秀、成果显著的专业技术人才。
三、选拔推荐程序
1.经个人申请,基层单位推荐,学校组织评审,公示后上报省人社厅。
2.请拟申请的教师提前与组织人事部师资科联系。联系人:贺宝华,联系电话:13591735321。
四、申报材料
1.推荐人选业绩一览表。
2.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候选人情况登记表电子版(通过“人社部百千万人才工程个人信息采集工具”完成相关数据填写后,点击“生成报送”按键,可生成后缀名为“.RPU”格式的电子数据文件)、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候选人情况登记表纸质版(在电子版中填报完毕后进行打印)。
3.推荐人选5年内的业绩佐证材料(能证明推荐人选业绩贡献的相关附件材料、推荐人选身份证复印件,须装订成册)。
上述材料中的纸质版材料均需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电子版发送至szk@dlou.edu.cn。
材料上报截止日期:3月17日。因疫情防控期间,上交材料时应提前一天与师资科联系并预约时间,避免人员聚集和交叉接触。联系人:贺宝华 联系电话:13591735321。
附件:
1.推荐人选业绩一览表
2.人社部百千万人才工程个人信息采集工具 Build
组织人事部
2020年3月3日
附件2:人社部百千万人才工程个人信息采集工具Build.z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