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生教育】关于开展2021年“本硕贯通”人才培养相关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海洋法律与人文学院安全责任人发布时间:2021-09-24浏览次数:629


为深入推进我校学科专业一体化建设,提升本科专业的创新型人才培养成效和培养质量,进一步完善拔尖创新人才培养机制,现启动2021年大连海洋大学“本硕贯通”人才培养(以下简称“本硕贯通培养”)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工作依据和范围

12021年本硕贯通培养工作依据《大连海洋大学“本硕贯通”人才培养实施办法(试行)》(大海大校发[2020]30号)(附件1)的相关要求开展。

2. 本硕贯通培养工作应在各一级学科建设点所对应的本科专业进行,参加选拔的学生为我校2019级本科三年级在校生。

3. 符合本硕贯通培养导师相关条件的校内人员,应在本人所归属的学院内参加导师遴选和师生双选;原则上导师的当年招生计划不超过5人,且不得跨学院招生。

二、工作程序及要求

4. 2021年本硕贯通培养导师遴选

2021年本硕贯通培养导师遴选工作由各学院组织实施,审核各项申报材料。符合遴选条件的导师填写《大连海洋大学“本硕贯通”指导教师资格申请表》(附件2),相关学院根据文件要求和实际情况对提交本学院的遴选导师进行审核,并将审核通过后的名单及汇总表(附件3)于93017点前报送研究生院(一舍204chenhao@dlou.edu.cn)。由研究生院统一公布本年度本硕贯通培养导师的招生计划。

5. 2021年本硕贯通培养师生双选及备案

各学院于1015前根据文件要求公布符合本硕贯通培养选拔条件的2019级本科三年级学生名单。组织有意愿参加本硕贯通培养的学生及有招生计划的导师进行师生双选,并在导师的指导下填写《大连海洋大学“本硕贯通”人才培养备案申请表》(附件4),向所在学院提出申请,同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各学院对照选拔条件和标准,审查资格,确定本硕贯通培养学生名单和师生双选结果,并于101517点前将申请表及汇总表(附件5)报送研究生院(一舍204chenhao@dlou.edu.cn)备案。

6. 制定本硕贯通培养学分认定课程对应清单

各学院依据我校《大连海洋大学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2018版)》(20217月修订)和各专业2019级本科生人才培养方案,制定本硕贯通培养学分认定课程对应清单(附件6)。经学院学位评定分委会审议通过后,于93017点前将课程对应清单及工作报告(附件7)报送研究生院(一舍204chenhao@dlou.edu.cn)。

三、工作要求

7.各学院由分管研究生工作和本科生工作的副院长牵头,成立本硕贯通培养工作组,负责处理并解决工作过程中出现的相关问题。

8. 参加本硕贯通培养导师遴选的校内人员需提供本人截止202191日后单位财务系统在账科研经费总额的证明材料。

9. 充分考虑疫情的影响,国家大学英语四级考试成绩未达到425分的学生可依照1-4学期英语成绩平均分高于75分(含75分)的标准进行认定。

10. 本年度本硕贯通培养工作中的特殊情况,由相关学院负责形成书面报告并签署意见后报送研究生院。


附件1 《大连海洋大学“本硕贯通”人才培养实施办法(试行)》.pdf附件2 大连海洋大学“本硕贯通”指导教师资格申请表.docx附件3 大连海洋大学“本硕贯通”导师招生计划汇总表.xlsx附件4 大连海洋大学“本硕贯通”人才培养备案申请表.docx附件5 大连海洋大学“本硕贯通”师生双选汇总表.xls附件6 大连海洋大学“本硕贯通”人才培养学分认定课程对应清单.xlsx附件7 大连海洋大学“本硕贯通”人才培养学分认定课程对应清单制定工作报告.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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