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各部门:
根据《辽宁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举办第二十六届辽宁省教师教育教学信息化交流活动的通知》(辽教办[2022]90号)的文件精神,学校将举办第三届教育教学信息化交流活动,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参加人员
全校在职教师、教育管理人员
二、项目设置
信息化创新教育教学:课件、微课、信息化教学课程案例
信息化创新教育管理:融合创新管理案例
三、相关要求及报送方式
1.请严格按照《第二十六届辽宁省教师教育教学信息化交流活动指南》(附件1)的要求设计、制作交流作品,每位参加者第一作者限报1件作品,最多可参与2件作品(包括第一作者)。信息化创新教育教学作品限报3名作者,信息化创新教育管理作品限报5名作者。
2.请各单位、各部门对本单位参加人员(第一作者)交流作品的政治原则性错误和科学概念性错误进行审查。
3.请各单位、各部门于6月1日前将相关材料电子版统一发送至邮箱zj@dlou.edu.cn。相关材料包括:交流作品、作品登记表(word版、附带电子签名)、作品汇总表(excel版)。报送格式:以单位(部门)名称命名一级文件夹,以“第一作者姓名+作品名称”命名二级文件夹,二级文件夹内包含该作者所有相关材料。
4.学校将组织专家评选出信息化创新教育教学特等奖5项,信息化创新教育管理特等奖2项,并推荐参加省级交流活动,另设置一等奖、二等奖奖项若干。
5.所有获奖参赛作品,学校将统一报送参加全国教育教学信息化交流活动。
四、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信息化工作办公室
2022年5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