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校党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部署,校党委巡察组于2023年11月至2024年1月对航海与船舶工程学院党委、信息工程学院党委、海洋法律与人文学院党委开展巡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巡察对象
被巡察单位各级党组织、被巡察单位领导班子及其成员、被巡察单位内设机构主要负责人。根据实际情况,巡察对象可适当延伸。
二、受理内容
巡察严格按照《中共大连海洋大学委员会巡察工作实施办法》(大海大党发〔2022〕54号)执行。紧扣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紧扣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紧扣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紧扣落实省委巡视、校内巡察、各项审计等监督整改落实情况开展政治监督,同时,对校党委要求巡察的其他问题开展巡察。重点查找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等方面的问题。
三、反映问题渠道
巡察期间,巡察组接待群众来信来电来访,同时设立举报电话、电子邮箱和意见箱。
(一)第一巡察组负责巡察航海与船舶工程学院党委
1.专门值班电话:18640896879
2.电子邮箱:dwxcz01@dlou.edu.cn
3.意见箱地址:
黄海校区位于:北院行政楼s209会议室门厅
(二)第二巡察组负责巡察信息工程学院党委
1.专门值班电话:15724508500
2.电子邮箱:dwxcz02@dlou.edu.cn
3.意见信箱地址:
(1)黄海校区位于:獐子岛教学楼一楼大厅
(2)渤海校区位于:第一教学楼一楼大堂
(三)第三巡察组负责巡察海洋法律与人文学院党委
1.专门值班电话:19524742813
2.电子邮箱:dwxcz03@dlou.edu.cn
3.意见箱地址:
(1)黄海校区位于:獐子岛教学楼门卫东侧墙上
(2)渤海校区位于:2号楼(一教)二层大厅(售卖机旁)
受理举报时间为工作日上午8:00至下午17:00,欢迎广大干部群众针对上述巡察内容,积极反映问题,提供线索。
校党委巡察组
2023年1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