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海洋法律与人文学院收到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发来的两封表扬信,对学院2021级法律硕士研究生王鹏飞、宫成在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实习期间的工作表现提出表扬。
2023年4月15日至2023年12月15日,学院2021级法律硕士研究生20人在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展实习工作,王鹏飞和宫成两位同学被安排在立案庭,主要负责文书写作和民商事案件收受、营商环境立案监督、查询案件、联络法官工作。
两位同学在实习期间,时刻以党员标准严格要求自己,展现出极高的政治觉悟和思想成熟度,具有责任心和敬业精神,具有团队合作精神,在立案庭法官的指导下,将所学的法律知识与实践高度融合,出色的完成各项实习工作,受到立案庭的认可与肯定,展现了我校研究生的素养和风采。
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这两名实习生的表现提出表扬,并感谢学校培养出众多优秀法学生。
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是我校长期合作的实践基地,为学院本科生和研究生提供了良好的实习实践平台。此次对实习研究生给予书面表扬,是对我院人才培养目标及实践教学成果的高度肯定,将有利于学院继续深入开展实习实践教学,加强学生职业伦理教育,将理论与实践充分结合,全面提高学生的综合素养与能力,培养出更多优秀的法律人才。
海洋法律与人文学院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