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7年海洋法律与人文学院推免工作实施细则

发布者:海洋法律与人文学院网络安全责任人发布时间:2026-08-29浏览次数:11

根据《关于做好2027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遴选工作的通知》(大海大校发〔2026109号)附件1和《关于印发<大连海洋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遴选工作办法>的通知》(大海大校发〔2025135 号)附件2的有关要求,学院成立了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结合学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细则,具体如下:

组织领导

 学院成立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具体名单如下:

 组长:王黎黎、高雪梅;

 成员:裴兆斌、曲亚囡、邓云清、张仕春、姜昳芃、杜鹏、周连义、高旗、邢政、王磊、李伟侠、宗品源。

二、公示专业排名及报名

827-829,公布专业排名前30%的学生名单,并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3天,专业排名采用首次考核成绩计算(享受加分政策的课程成绩按加分前的原始成绩计算);根据要求组织学生报名做好学生填报指导工作,严格审核相关材料,组织符合推荐条件的学生提交下列材料:

1.申请表(见附件3)(必需)

2.外语成绩单(必需,视传专业四级要求放宽到400分)

3.现实表现情况表(必需,见附件4

4.科研类材料(发表论文期刊、专利授权等)(非必需)

5.竞赛类材料(有关获奖证书等)(非必需)

6.项目类材料(大创结项证明,也可在结项公示表中标注)(非必需)

7.学业成绩单(必需以“身份证号_姓名”命名

8.其他补充材料(*非必需)

符合推荐条件的报名学生应将上述8类材料的原件分别扫描成电子版,同一类文件扫描到一个pdf除学业成绩单外pdf命名规则为“序号+姓名+材料类型.pdf(例:5+张三+科研类材料.pdf);所有扫描件打包成一个压缩包,压缩包和邮件均命名为“专业+姓名+学号”(例:法学+张三+23XXXX),以邮件形式于82923:59发送到邮箱202501005@dlou.edu.cn

三、资格审查及确定入围名单

1.830,资格审核。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对照推荐条件,严格审查申请人的推荐资格,不符合申报条件者不得推荐。

2.830,确定入围学生名单。学院对申请人学业成绩进行排序,按照学校分配推荐名额 1:2 的比例确定入围学生,分配推荐名额见附件5

四、确定拟推荐名单

1.831,计算入围学生学科及创新创业竞赛奖励成绩,具体计算办法见附件2

2.831,现实表现评定。学院对入围学生进行现实表现评定,确定现实表现评定成绩,具体评定参考依据见附件6

3.831,计算综合成绩并进行排序。综合成绩=学业成绩×85%+学科及创新创业竞赛奖励成绩×10%+现实表现评定成绩×5%

4.91,确定拟推荐名单并公示。学院依据综合成绩排序,按照推荐名额确定拟推荐名单,并予以公示,公示期不少于 3。公示无异议后将拟推荐名单报教务处。

五、工作要求

1.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严格按照学校有关规定进行,秉承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全程接受监督。

2.申请推免的学生在申请过程中不得伪造、编造相关材料,凡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学院将取消其推免生资格。

 海洋法律与人文学院

2026827

附件:

1.关于做好2027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遴选工作的通知(大海大校发〔2026109号)

2.关于印发《大连海洋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遴选工作办法的通知(大海大校发〔2025135 号)

3.大连海洋大学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申请表

4.2027推免生现实表现情况表

5.海洋法律与人文学院2027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推荐名额分配

6.海洋法律与人文学院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现实表现考核标准

1.大海大校发〔2026〕109号 关于做好2027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遴选工作的通知.pdf 

2.大连海洋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遴选工作办法.pdf 

3.大连海洋大学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申请表.doc

4.2027推免生现实表现情况表.docx

5.海洋法律与人文学院关于2027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名额分配方案.docx

6.海洋法律与人文学院2027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现实表现考核标准.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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