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学管理】关于申报2016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的通知

发布者:法学院/海警学院安全责任人发布时间:2016-04-12浏览次数:324

 关于申报2016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的通知


各相关学院:

 根据《辽宁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16年省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辽教办发[2016]38号)的要求,学校决定开展2016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以下简称“大创计划”)项目申报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计划目标

 实施“大创计划”,旨在强化创新创业能力训练,增强大学生创新能力和在创新基础上的创业能力,提高人才培养质量。

二、申报类别

1.创新训练项目:项目组在指导教师指导下,能够自主完成创新性研究项目设计、研究条件准备和项目实施、研究报告撰写、成果(学术)交流等工作。要求选题新颖、内容具有创新性和探索性,难易度应适合学生在教师指导下,利用课余时间独立完成。

2.创业训练项目:在指导教师指导下,项目组中每个学生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扮演一个或多个具体的角色,通过编制商业计划书、开展可行性研究、模拟企业运行、参加企业实践、撰写创业报告等工作。项目应具有可行性。

3. 创业实践项目:项目组在指导教师指导下,采用前期创新训练项目(或创新性实验)的成果,提出一项具有市场前景的创新性产品或者服务,以此为基础开展创业实践活动。

三、申报条件

1. 项目申报人限定为我校全日制本科在读学生,一般为2013-2015级学生。申报人须学有余力,学业优秀,对创新创业训练项目具有浓厚兴趣。

2. 每个项目组不得超过5人,每位学生每年只能参与1个项目。各项目需确定1名项目负责人(2015级学生不得作为项目负责人),其中创新项目负责人所学专业必须与项目研究方向一致。

3. 项目选题范围适合,目标内容明确清晰,具有创新性、探索性和可行性。

4. “大创计划”项目需配备1名相关学科的校内指导教师(原则上具有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具有博士学位)。创业训练和创业实践项目还可再聘任一位相关行业、领域的校外专家担任指导教师。

5.指导教师的研究方向原则上应与项目内容相同或相近,每位指导教师指导项目最多不超过2项,每个项目的指导教师不得超过2名。

6.“大创计划”项目执行时间为1年。立项学生需充分利用寒暑假及课外时间完成研究计划,不能占用上课时间,并保证在学校规定时间内完成中期考核、结题等任务。

7.蓝色英才班“大创计划”项目申报人(即为项目负责人)限定为我校2013-2015级英才班学生(成员可以是非英才班学生)。英才班学生可以自愿选择参与英才班“大创计划”或学院“大创计划”,每人只能申报1个项目。英才班“大创计划”项目由学校统一组织申报、评审,其它管理办法与学院“大创计划”相同。

四、经费支持

 学校为“大创计划”项目配备了专项经费,资助力度拟定为3000-5000元,经费分批划拨。

五、申报流程

1. 201648-420日:各学院组织学生申报,并对学生申报的各类项目进行评审,按照项目分配名额(见附件1)遴选出省甲级、省乙级和校级项目。

2. 2016421日前各学院须将申报项目材料(汇总表(附件2)和项目申报书(附件34))纸质版报教务处(行政楼204B室),同时将电子版发送至邮箱:sjjx@dlou.edu.cn(杨老师)。

3. 2016415日前蓝色英才班“大创计划”项目拟申报学生直接将申报项目材料报送教务处(行政楼204A室), 同时将电子版发送至邮箱: dengyunqing@dlou.edu.cn(邓老师)。

4. 2016422-425日:学校对各学院申报项目进行汇总,并按要求上报省教育厅。

六、注意事项

1. 各学院应做好院级项目的立项和组织管理工作,要采取有效措施,尽早部署,积极动员,做好项目申报的宣传、动员等工作,鼓励学有余力的优秀学生申报项目。

2.已获得资助的“大创计划”项目不得重复申报。如发现重复申报,将取消申报资格。

3.项目一旦确定立项将不得无故退出和终止,否则取消项目负责人今后申报资格。

4. 教务处联系人:杨老师   联系电话:84762659                 邓老师   联系电话:84762506


 附件

附件1 各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分配表.doc

附件2 2016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报汇总表.xls

附件3 辽宁省大学生创新训练项目申报书(2016年).doc

附件4 辽宁省大学生创业训练项目申报书(2016年).doc




教务处

2016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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