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业生】关于落实课外培养学分审核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法学院/海警学院安全责任人发布时间:2016-04-26浏览次数:323

 各毕业班要认真落实好课外培养学分的审核工作,班级负责人组织学生填写《2016年应届毕业生课外教学计划修读情况调查表》(附件1),并于520日前将电子版(以学生姓名命名)和纸质版(必须手写签名)同时报送至院办。学分核算详见附件2

附件1:2016年应届毕业生课外教学计划修读情况调查表(法学院).xls

附件2:大连海洋大学课外教学计划选修项目类型及审核标准.doc

填表说明见下:


填表说明

1、第2项由参加并通过辽宁省或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成绩合格的考生填写,请在相应级别处画“√”。

2、第2项由参加了全国大学英语等级考试且成绩大于426分(含426分)、全国大学日语考试且成绩大于60分(含60分)、全国大学俄语考试且成绩大于60分者,可填写。凡四六级均通过者,只填写最高语言级别通过成绩。

3、第2项参加了全国大学外语等级考试后获得口语考试资格并参加英语口语考试且获得证书的考生填写。

4、第2项必须写明选读书目名称、读书报告名称。如多次,则分栏填写。

5、第2项必须写明学术报告(讲座)名称,如有多次,则分栏填写。

6、第4项由参加过社会实践的学生填写,必须写明组织单位、实践时间、调查报告上交单位及团委负责人。

7、第4项由参加了校园文化活动的学生填写,必须写明本次活动的主要名称、组织单位、团委负责人。

8、第2项由参加了各类学科竞赛的学生填写,必须写明竞赛的名称、参赛时间和组织单位,请在相应的获奖情况处画“√”。

   如参赛种类较多,则分栏填写。

9、填表完毕后应填写合计获得总学分。

10、如本表中学生填写内容较多,则另行附页。

11、本表中内容由学生本人如实填写。否则,后果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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