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织人事】关于选拔推荐2016年享受大连市政府特殊津贴专家的通知

发布者:法学院/海警学院安全责任人发布时间:2016-05-11浏览次数:34

各有关单位:

根据大人社发〔2016〕102号文件精神,大连市将选拔2016年享受市政府特殊津贴高级专业技术人才45名。现将我校选拔推荐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选拔条件

推荐人选应具有中国国籍,热爱祖国,遵纪守法,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模范履行岗位职责,为我市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做出突出贡献。在专业技术岗位上工作,近5年取得的专业技术业绩、成果和贡献突出,并得到本地区、本系统同行专家的认可,一般应具有高级职称,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在自然科学研究中,学术造诣高深,对科学建设、人才培养、事业发展做出突出贡献,是学科领域的带头人;或者研究成果有开创性和重大科学价值,得到国内外同行专家公认,达到国内先进水平。

(2)在技术研究与开发中有重大发明创造、重大技术革新或解决了关键性的技术难题;或者长期工作在工农业生产和科技推广第一线,有重大技术突破,推动了行业技术进步和国民经济发展;或者技术成果转化为生产力和新技术、新工艺、新方法推广中业绩突出,产生了显著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3)在经济社会发展重点领域、重点行业,为解决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提出基础性、前瞻性、战略性的科学理论依据,具有特殊贡献。

(4)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中,成绩卓著,对社会发展和学科建设做出突出贡献,是学科领域的学术带头人。

(5)长期工作在教育、教学第一线,对学科建设、人才培养、教育教学改革发挥了重大作用,具有国际领先的教育教学理念、坚实的学科教学理论基础和丰富的教育教学经验,在所从事的学科教学领域中,能力和水平处于全国领先地位,起到带头和示范作用,并为同行所公认。

已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的人员不列入选拔范围。

二、选拔推荐程序

1.个人申报;

2.所在单位审核申报人业绩材料并向学校推荐;

3.学校对申报人的申报材料进行资格审查及遴选;

4.拟推荐人选名单报送大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三、申报材料

请各单位于2016年5月13日前将审核及推荐报告以及《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专家情况登记表》(附件2)、《2016年申报享受政府特贴人员情况一览表》(附件3)和能证明推荐人近五年专业技术业绩、成果和贡献等的相关附件材料复印件(制作目录,简装成册)各一份汇总后报送到组织人事部师资科,电子版发至电子邮箱szk@dlou.edu.cn

联系人:王海鹏,联系电话:84763517。

四、有关要求

1.请各单位在组织选拔推荐时,认真核查确认推荐人选的职称、学历等相关证书基本信息和专业技术业绩、成果和贡献等支撑材料,确保登记表、一览表所填内容和支撑材料一致。

2.各申报人员准备材料时,要按照《填写材料及上报要求》(附件1)填写,尤其在填写《一览表》中的“突出贡献事迹”时要注意参照模版撰写,字数严格控制在800字以内。对其中涉及的奖项、荣誉称号等,要严格按照相应凭证中的规范名称填写,并注明授予部门。

3.单位审核及推荐报告以及所有复印件材料需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附件:

1.填写材料及上报要求

2.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专家情况登记表

3.2016年申报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一览表



                                      组织人事部

                                     2016年5月10日

附件1:填写材料及上报要求.doc

附件2: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专家情况登记表.doc

附件3:2016年申报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一览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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