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召开2016年辽宁省法学会法学教育研究会研究会的通知.doc
关于召开辽宁省法学会法学教育研究会2016年学术会议
暨第三届辽宁省高等院校法学院院长(主任)论坛的通知
各理事(会员)、法学院系等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提出的五大发展理念,推进依法治国的精神,进一步繁荣辽宁法学教育和理论研究,创新法治人才培养机制,辽宁省法学会法学教育研究会定于2016年12月3日召开以“成果导向教育与法学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为主题的辽宁省法学会法学教育研究会2016年学术会议,暨第三届辽宁省高等院校法学院院长(主任)论坛。会议由国家检察官学院辽宁分院承办,在沈阳市举行。本次会议以学术报告和学术研讨为主要内容。现将有关会务事宜通知如下:
一、会议时间
2016年12月3日举行,2日下午5:30前报到。需要邀请函的参会人员,请到会时领取。
二、会议地点
沈阳金剑大厦
地址:沈阳市皇姑区崇山东路8号
三、参加对象
教育部法学学科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省法学会领导、法学会学术委员会顾问及委员、研究会理事成员、论文作者和特邀嘉宾等。
四、会议主题
成果导向教育与法学专业人才培养方案
会议分议题
1.人才培养模式改革与课程规划
2.法科学生的核心能力及其培养
3.应用型法学创新人才培养与课程建设
4.模拟法庭教学与竞赛实践
五、征稿要求
围绕以上研讨主题撰写论文,也可根据实际工作和研究情况撰写相关论文参会。自拟题目,论文字数不少于5000字。
凡提交的论文符合会议要求的,拟择优编辑印刷“辽宁省法学教育2016年‘成果导向教育与法学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研讨”学术论文集。会议将组织论文评奖,获得优秀论文一、二、三等奖者,将颁发获奖证书。
提交会议论文的时间:2016年10月—2016年11月20日
提交会议论文的地址:faxueyuan@synu.edu.cn
提交会议的论文应当主题鲜明、条理清晰、语言流畅、层次分明、行文规范、逻辑严谨。为方便论文编辑,具体规范要求如下:
(一)论文题目一般不超过20字(小二号黑体居中)。
(二)论文题目下居中标注作者署名(四号宋体),并在署名右上角加脚注,脚注内容写明作者、作者性别、单位、职务(职称)、研究方向等个人基本情况。
(三)论文作者署名下,居中括号内标明:单位名称、所在城市、邮政编码(五号宋体)。
(四)论文摘要200字左右,关键词3—5个(五号宋体)。
(五)正文(小四宋体,1.5倍行距)。
(六)文中一级标题(四号黑体),其他下级标题字号与字体同正文。
(七)正文中注释一律用当页脚注,以①、②、③序列号码,全文注释体例要统一。
(八)论文一律用A4纸编辑排版。
(九)论文(正文)结尾处注明作者的详细地址和联系方式。
六、联系方式
辽宁省法学会法学教育研究会秘书处
韩 涛 024-86578444 15702440511
七、会务费用
参会人员差旅费、住宿费自理,本次会议不收取会务费。
八、其他注意事项
由于订房数量有限,务请与会者回执确认参会事宜。如需安排单间的或其他合理要求的,请务必于参会回执上注明,敬请于11月10日前将回执以电子邮件方式发至辽宁省法学教育研究会秘书处邮箱faxueyuan@synu.edu.cn,将以便提前安排房间。
辽宁省法学会法学教育研究会
二〇一六年十月十一日
辽宁省法学会法学教育研究会2016年学术会议
暨第三届辽宁省高等院校法学院院长(主任)论坛
会议回执
姓名 | 单位 | 职务 (职称) | 电话 | 电子邮箱 | 是否 单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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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执邮寄邮箱:faxueyuan@synu.edu.cn
联系人:韩涛157024405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