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法学﹝2018﹞7号
关于 “2018年度大连市法学会法学研究课题”招
公 告
各区市县法学会、市直政法各部门、市内各高校法学院(系)、市法学会相关理事单位及各位会员:
根据《大连市法学会2018年工作安排》和《大连市法学会法学研究课题管理办法》,为做好2018年度大连市法学会法学课题研究工作,拟在全市范围内公开招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课题申报及立项原则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以及2018年全国“两会”精神,履行“引领法学研究,服务法治建设”的重要职责,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针对“平安大连”、“法治大连”建设进程中亟需解决的重点、难点、热点问题开展理论与实践研究,为大连率先实现全面振兴、加快“两先区”建设提供法学理论支撑和法律对策支持。
二、指定课题
(一)参考题目
1、新时代党领导城市社会治理机制和方式研究;
2、新时代城市服务管理体系建设目标与进路;
3、基层承接社会治理重心下移的组织和能力建设;
4、新时代城市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
5、新时代背景下法治思维与方法在信访维稳工作中的应用;
6、新时代城市社会治理能力现代化研究;
7、新时代城市社会治理效益分析;
8、城市社会治理法治化研究;
9、信息化背景下城市社会治理模式和网络社会治理体系建设;
10、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法治保障研究;
11、新时代农村社会治理问题研究;
12、新时代群团组织如何在社会治理工作中发挥应有作用。
(二)完成时限
2018年7月底前须向本会报送研究成果。
(三)申报人条件
1、课题申请人须是在连的中国法学会会员个人、本会成员单位或研究会。
2、课题组原则上须由3人以上构成(自愿组合或由市法学会搭配),鼓励跨学科、跨院校、跨部门的联合攻关。课题主持人须有高级职称或法学博士学位,具有良好的政治素养和组织调研工作能力并能够担负实质性研究工作;
3、以成员单位和研究会名义申请的或每年积极参加市法学会组织各种论坛活动者优先申报(单位申请课题的请加盖单位公章);
4、申请人对申报课题有一定的研究基础,有完成研究工作所必须具备的时间和条件。所在单位承诺积极支持,提供必要的研究条件。
5、申请人每次只能申报一个课题。
(四)资助标准
每项课题市法学会资助研究经费5000 元。
(五)申报办法
课题申报截止日期为6月10日。申请人请填写《2018年度大连市法学会法学研究课题申报表》,并请邮寄或发电子邮件至大连市法学会。课题申报成功后,市法学会与课题主持人签署工作合同并分期发放经费。
表格下载:申请人可登录大连市法学会网站http://dlfxh.gov.cn查阅和下载《2018年度大连市法学会法学研究课题申报表》。
三、自选课题申报
市法学会同时接受自选课题申报。每项课题资助经费
3000元。申报人条件同上,申报时限为9月20日前向本会报送中期研究成果,12月31日前结项。若需延长研究期限,须课题组提出书面申请,说明理由并经市法学会批准。
四、结项要求
课题结项时,需先通过中国知网系统检测,重复率在30%以下者方能参加结项评审。研究成果具有理论创新和应用价值,并进入领导决策层,经市法学会学术委员会评审鉴定为优秀的,将在课题资助经费外予以一定奖励。
联系人:吕月楠 刘莹 电话:83766332
Email:dlfxh808@sina.com
附:2018年度大连市法学会法学研究课题申报表2018课题招标公告(1).docx
大连市法学会
2018年5月20日